2025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通知(拟录取应用心理、社会政策硕士)

发布者:任玉时间:2025-04-21浏览数: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凡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一)请您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Q0QlIwL.aspx# 或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

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以及根据《定向单位行政区划库》(附后)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的地区代码(要求必须填6位阿拉伯数字)。填写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9:00.



(二) 请您下载打印附件中的定向协议模板(一式两份),填写考生姓名(甲方),并在甲方签字处亲笔签字日期手写,经甲方定向单位盖章后,在协议的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的后五位,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1:00前寄至: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文科组团社会学院(周政楼)203室,任老师收,022-23508391。因目前校园快递收发不便,请您使用顺丰标快寄送。同城快送(包括顺丰同城)无法进入校园且其它快递均可能出现丢件情况。


(三) 1.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上的内容一致,例如:定向单位是A单位,那么公章内容应该为:A单位(或A单位人事部、A单位组织部等);

    2.为避免耽误研究生招生录检工作,请您在快递发送前务必检查定向协议书是否为两份原件,考生(甲方)是否签字,公章是否与定向单位名称一致,右上角是否填写考生编号的【后五位】。


(四)咨询电话:022-23508391,任老师。


(五)相关附件:

  附件12-3: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模板).pdf

  附件12-6:2025年行政区划库.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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