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条件
1.符合《南开大学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含直博)生招生工作办法》中的基本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3.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4.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招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接收本科所属学科专业范围是:仅限社会学一级学科内。
8.接收推免直博生的外语水平要求为(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120分制)及以上或4.5分(6分制)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二、报名录取程序
1.所有推免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并在该系统中完成全部录取流程,否则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2.填报志愿:我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的直博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0:00,请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报名需上传外语成绩证书扫描件)。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放报名。
3.提交材料:申请直博生须在报名后,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1-6扫描到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直博生+姓名”,在9月24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nkshxyyz@nankai.edu.cn。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材料不合格,不予审核。申请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分别由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模板见附件。
4.我院对推免直博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直博生需在我院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保持电话畅通。未按时在系统内回复,我院可取消复试通知。
5.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通过复试的推免直博生,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直博生可在待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此期间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若未按时在系统内回复,我院可取消待录取通知。
三、录取要求
1.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直博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2027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2-23508391
邮箱:nkshxyyz@nankai.edu.cn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社会学院
2026年9月20日
模板:2027年申请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函.docx